广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合屋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含空调及内装)采购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单位) (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合屋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含空调及内装) 项目预算金额: *,***,***.**元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组合屋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含空调及内装) 成交供应商名称: ******项目成交金额: *,***,***.**元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组合屋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含空调及内装) 服务期限: **个自然日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院长决策会服务期限: **个自然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号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联系电话: ********-**** 传真:********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联系电话: 传真:********备注: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组合屋项目及配套设施项目采购结果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