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177号1101、1102室 办公房产 (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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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淘宝网”(***.******.***)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①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号(万达广场)****室办公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 杨**********②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号(万达广场)****室办公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 杨**********房屋类型;办公楼;房屋结构:钢混;所有权来源:买卖;竣工日期:****年;总层数:**;土地宗地号:杨浦区五角场街道***街坊*/*丘;宗地(丘)面积:*****.**平方米;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使用期限:****-*-**至****-*-**。 评估价(合计):****.**万元。合并整体拍卖。 变卖价:不低于****.***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银行撤销抵押手续和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应由原权利人、涉案当事人及买受人需承担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汤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号**层。举报监督电话:***-********-****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号****、****室 办公房产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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