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定州市2019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冀政转征函〔****〕***号
定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共计*.****公顷,按照呈报的规划用途和批准的用地面积使用。
二、你市要严格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提供用地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
四、对试点工作中建立的工作机制、出台的政策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积累的经验教训及时总结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纠正整改工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