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秀区环卫作业车辆租赁服务平台采购项目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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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环卫作业车辆租赁服务平台采购(重)品目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行政区域青秀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保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沙路*-*号白沙苑综合楼***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静芳 ****-*******项目名称:青秀区环卫作业车辆租赁服务平台采购(重)项目编号:QXQZC****G*****(重)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项目联系电话:****-*******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青秀区环卫作业车辆租赁服务平台采购(重)招标公告三、更正事项、内容: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年**月**日*:**分。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一)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注明需要提供原件核查的相关材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材料原件在评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电话通知退还)(二)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寄送投标文件。(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及原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装同一个包裹邮寄,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四)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号白沙苑综合楼***室(广西建标******),邮编:******,收件人:杨静芳,联系电话:****-*******。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开标”的所有内容。四、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五、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六、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二)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请按通知内容执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发布时间:****年**月**日四、其它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保爱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标******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白沙路*-*号白沙苑综合楼***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静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