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对赣鑫磊政采字[2019]94号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补充说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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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招标项目应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若届时省级疫情一级响应仍未解除,则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精神予以延期,并将另发补遗通知)。 *、重要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米以上。 特此通知! 江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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