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中医医院2020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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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玉溪市中医医院****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内容:玉溪市中医医院****年信息系统维保服务(一年)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玉溪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现更名为******)开发,从****年使用至今,因****年维保服务已经到期,为保证该信息系统正常使用,需要继续向原服务商采购维保服务。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条款中第*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故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越达巷**号创业智慧大厦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专家情况: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李宇志玉溪市图书馆*史启斌市委网信办********、专家论证意见:玉溪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现更名为******)开发,从****年使用至今,因****年维保服务已经到期,为保证该信息系统正常使用,需要继续向原服务商采购维保服务。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条款中第*项规定:“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予公示*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号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号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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