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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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南京******(以下简称“南京平川”)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编号: NJPC-GK********
*、项目名称:沿山大道一期(泰工路至浦镇大街段)交通及环境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万元。
*.* 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跟踪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阶段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计。
*.*项目工期:工期约二年半。(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完成竣工验收)
*.*服务周期: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项目竣工完成跟踪审计全部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应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签到及招标文件获取:
*.*签到时间: 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时前往考察现场及答疑。
*.*签到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明发新城中心**号*幢一单元****室
*.*招标文件提供: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签到联系人:刘工 ***********;
*.*签到现场携带的资料:签到现场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单位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单位。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上午**:**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明发新城中心**号*幢一单元****室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此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科长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一篇:下一篇:幕府山街道****年度街巷院落(含非物管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收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