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室外LED宣传彩屏采购项目恢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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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室外LED宣传彩屏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于****年*月*日发布暂停公告,现发布恢复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室外LED宣传彩屏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XLY-****-***号
恢复后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整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整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注: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时期进入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员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登记、核查身份及体温检测,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
联系人:孔维胜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与美茵街交叉口盛唐至尊**号楼*单元****室
联系人:任亚芳
电 话:****-********
邮 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