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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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行审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水镇
*.*总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新建地下生活污水提升泵站,新建雨水井,新建污水井,铺设管道,设防护固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划工期***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标准)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并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号)。
*.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系人:孙兆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丰裕大厦
联系人:马工
电话: ***********
账户名称: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洼支行
账号:**** **** **** ****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