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城区污水厂5万吨清洁排放提升改造工艺设备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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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城区污水厂*万吨清洁排放提升改造工艺设备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CZX****-***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安吉县城区污水厂*万吨清洁排放提升改造工艺设备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后,因疫情原因在****年*月**日发布暂停公告,现经审批同意重启采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形式,因此就有关事项进行更正。
六、更正事项: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以纸质文件形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方式: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评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错误修正及补正等工作将以电话或网络形式进行。如因为投标人的通信或网络原因造成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需提供原件备查的资料,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时随带,以备评标委员会必要时远程在线查阅。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对于投标文件格式的修改:
在投标函中增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邮箱等详细信息,格式详见附件。
*、原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进行密封性查验、接受询标、参加开标等需签字的程序,均改为邮件或视频在线确认形式进行。
*、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留样封存。未中标人的样品,如需退回由授权代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快递形式退还,费用到付。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人:谢工 曾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汪似楠 联系电话:****-*******/******* 传 真:****-*******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污水板块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