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中卫市公安监所管理中心项目-施工(四、五、六标段)变更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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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监所管理中心项目-施工 二、招标人:中卫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宁******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公寓**层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人:梁京 牛江燕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三、澄清事项、内容: *、本项目四、五、六标段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被委托人及建造师社保缴纳证明均为**、**、**月份; *、本项目四、五、六标段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版标书需提供以下**项资格评审材料的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法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 **** 年**、**、**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造师证明(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 **** 年**、**、**月所缴纳的社保证明);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查询结果(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 网站查询); (*)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开标现场提供以上**项资格评审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本项目四、五、六标段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或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 *%(暂列金、暂估价不得下浮)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现变更为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的或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 *%(暂列金、暂估价不得下浮)的,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四、五、六标段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附件*承诺书变更为: 承 诺 书 致: (招标人) (投标人)向 (招标人)承诺,在 (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整个过程中我单位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在中卫市招标办及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在本项目开标结束时,投标单位如有相关质疑请当场向招标人提出,开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质疑。如在招标投标活动前期、中期、后期发现投标单位出现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必须无条件退出本项目投标活动。 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媒介,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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