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瑞安市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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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一.采购人名称:瑞安市水利局二.采购项目名称:瑞安市水管理平台(一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RYCG*********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七.更正理由:采购需要。八.更正事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报瑞安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申请恢复本项目的采购,经审核同意恢复本项目的采购。*、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 时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 时止;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正。*、原招标文件P** “*.*建设周期:****年*月**日前,完成水利核心业务梳理内容。****年*月**日前完成瑞安市水利数据仓建设、建成瑞安市水管理平台门户和完成防汛信息室改造,****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更改为“*.*建设周期:****年*月**日前,完成水利核心业务梳理内容。****年*月**日前完成瑞安市水利数据仓建设、建成瑞安市水管理平台门户和完成防汛信息室改造,****年**月**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本项目后续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的有关内容要求。*、疫情期间,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供应商人员(一家投标供应商人数不得超过*人),须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不得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投标文件等资料由代理机构人员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口接收,送至开标室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人员进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至开标室后,建议马上离场不要在开标室内逗留,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不喧哗闲聊,在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做好健康防护。因疫情原因,倡导投标供应商人员不参加开标会议,由业主代表在开标现场监督,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备影音录像功能。请各投标供应商人员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询标等情况将电话通知联系投标供应商人员。投标供应商人员应严格遵守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不变。九.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 联系人:黄锋光、张晓月联系电话:***********、****-********传真:****-********地点:瑞安市安福路**号三楼*、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水利局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人:黄艳雁联系电话:****-********传真:****-********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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