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李子坝站景点交互屏工程施工招标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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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李子坝站景点交互屏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CQTTZB****-***
答疑一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第*.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指竣工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合格工程不少于*个(类似合格工程指: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LED屏采购、安装工程)。
事实依据:LED屏属于电子产品类,在很多工程项目中,LED屏只是一个单项产品,很多LED屏项目都包含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内。
诉求:本着为招标人选择优质施工单位的原则,对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是否可以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指竣工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具有类似合格工程不少于*个,(类似合格工程指: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弱电智能化工程,包含LED屏采购、安装工程)。望招标人审查通过。
答:业绩要求中的合同金额等内容已修改,详见补遗二。
招 标 人: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附件: (定稿)轨道李子坝站景点交互屏工程答疑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