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县城垃圾场渗滤液预处理设备托管服务(BYZC2019-C3-03130-KWZB) 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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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招标公告变更记录 一、项目名称:县城垃圾场渗滤液预处理设备托管服务
二、项目编号:BYZC****-C*-*****-KWZB
三、采购人名称:宾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靖安街***号
联系人:黄清泉;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小区南四路南排**号
项目负责人:邓公直;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改通知日期:****年*月**日
七、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cn/)
八、更改事项:
*、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竞标截止时间现确定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一)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寄送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四)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小区南四路南排**号(******),收件人:邓公直,联系电话:****-*******。
*、关于澄清、谈判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谈判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竞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二)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三)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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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