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完善提升九江镇科技创孵中心配套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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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提升九江镇科技创孵中心配套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号
致各投标人:
一、本工程的有关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五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备注第三点“*、投标人拟派的以上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如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多人信息的,请在需要证明的人员姓名处标识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
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以上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如提交的证明材料有多人信息的,请在需要证明的人员姓名处标识以便评标委员会查找。”
二、本项目投标起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三、其他说明
*、本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本澄清、修改通知文件等均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经济促进局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