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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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房财政采【****】***号
*.项目名称:****年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QZB-****-***;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史家营村北涧;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正刚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号-C****;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泽 ***********;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年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涉及曹家坊村、莲花庵村、柳林水村、青林台村、史家营村、元阳水村*个村。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项目预算:****万元; 工 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本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招用本地农民不低于**%。
**.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号))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发售,发售邮箱**********@qqcom。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 PDF 格式发送至**********@qq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同时邮件主题也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潜在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向按要求提供了全部资料的潜在投标人发送PDF格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潜在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获取招标文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承担。
潜在投标人须将上述费用电汇或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年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项目”:
账户名称:北******
开户银行:******北京良乡中路支行
账 号:**** **** **** **** ***
**. 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东关仁德医院斜对面红绿灯东北角院内(北******);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泽 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发;
**.招标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号)。严格执行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
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