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二标段(第4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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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永福镇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补充通知(*)现将我司组织招标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招标文件编号E*******************的 漳平市永福镇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需要变更部分通知如下: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精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年*月起各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不同的阶段性减免政策,部分投标人无法提供****年*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社保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不查询投标人****年*月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的社保证明。因此本项目投标人提供****年**月至****年*月社保证明。本项目开标时间依旧:****年**月**日*:**.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执行。三、本补充通知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n)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平市永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