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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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预公告 标段编号:E********************** 宿迁市宿******投资建设的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项目已经宿豫发改备〔****〕*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年**月**日**时**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东至来陵线,南至宿北大战烈士陵园,西至白鹿湖社区蔡集组、北至白鹿湖社区腾庄组。 *.* 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万平方米,其中培训教室约****m*,配套用房约**** m*,复原战争指挥所及街区约**** m*,战争场景*处约**** m*,建设民房**套约***** m*,造价约****万元。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依据方案及初步设计图设计施工图纸,应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部分:施工图纸经图审部门审查合格后付设计费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部分:完成工程量**%时付合同价款的**%,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具备交付条件时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付清余款。 *.*本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设计和施工内容为拟复原建设宿北大战指挥所及街区,展馆、培训教室等党性教育设施,战争场景,配套用房、**套民房,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亮化、景观等附属设施,详见发包人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的情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反馈意见方式 *.*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反馈。 *.*通过邮箱反馈: 招标人邮箱:******; 或监管部门邮箱:******; 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宿******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莎大厦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号*楼 联系人:仝济玮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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