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冻猪肉委托储备(标段四)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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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人名称: 温州****** 二、采购项目名称:冻猪肉委托储备(标段四) 三、采购项目编号:MJCG-*********** -* 四、关联原公告: 关联原公告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六、更正理由: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同意,恢复本项目的采购。 七、更正事项: *、本项目恢复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下午**:**整(北京时间)。*、关于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①允许供应商将投标响应文件以快递形式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并做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工作。以快递形式寄送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寄送到位,由采购代理机构专人签收确认,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寄出前及寄出后均须和采购代理机构拍照做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核对工作,并相关资料留存;(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后发送邮件至*********@qq.com,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梅宅路上美小区**幢***会议室;邮件接收人:赵雪红;联系电话:***********。)②允许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并做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人,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决定。*、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由采购人做好开标、评标现场的监督工作;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将要求投标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作出。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包括各投标单位得分情况)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采购结果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原采购文件内容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修改内容所表达的意思为准。八、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 地址:温州市梅宅路上美小区**幢一单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南塘一组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