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浈江区大陂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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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浈江区大陂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质疑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编制要求”要求提供原件,但评审细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即可,请问此处是否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答: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近三个月在本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号),现国税局对社会保险费仅做正常申报暂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故无法开出*月份社会保险,请问提供****年**月~****年*月社保是否即可? 答:可以。 ?*、招标文件的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及投标标书编制要求里面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设计负责人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核查,而后面的评标定标办法里只需要核对相关的复印件,两处位置有冲突,请问相关人员的证件是否需要提供原件核查 答:同上述第一条。 *、综合评分表中“****年*月*日至今,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过包含水环境、水污染治理、环保提升、环境综合治理等类似市政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工程合同总金额****万元或以上的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类的市政项目EPC工程也算业绩? 答:可以。 ? 招 ?标 ?人: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日 招标答疑书.pdf【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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