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江阳区竹林北路65号5号楼二单元2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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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竹林北路**号*号楼二单元****号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四川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R****SC*******-*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竹林北路**号*号楼二单元****号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泸州市江南******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⒈估价对象描述 ①地理位置: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茜草片区安置房(茜草张坝景区西门两侧),与主城区一江之隔,通过“国窖大桥”与主城区连接,距江阳区商服中心(白塔)较近,在现阶段,人流量相对较小,但车流量相对较大,区域周边环境条件较好,该区域的商服繁华度一般。 ②估价对象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茜草片区安置房(江南公园城)八区*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的A*-A*户型部分房源、B*-B*户型部分房源,建筑面积总面积约为******.**㎡。估价对象分摊土地未分割,《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分别为:泸市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川(****)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川(****)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终止日期分别为住宅用地****年**月**日,商业用地****年**月**日。 ⒉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 ①估价对象土地产权登记状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不动产权证书》,其权属、用途等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估价对象土地权属登记状况一览表 序号 土地使 用权人 土地使 用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备注 * 泸州市江南****** 泸市国用(****)第*****号 泸州市江阳区 沙湾片区 住宅 商业 出让 住宅:****年**月**日 商业:****年**月**日 ******.** *区 * 泸州市江南****** 川(****)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江阳区 沙湾片区 住宅 商业 出让 住宅:****年**月**日 商业:****年**月**日 ****.** *区 * 泸州市江南****** 川(****)泸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江阳区 沙湾片区 住宅 商业 出让 住宅:****年**月**日 商业:****年**月**日 ***.** *区 ②估价对象建筑物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人为泸州市江南******所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估价对象未设定抵押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限制,产权关系清晰,权利状况完整,估价对象均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本报告所采用的面积、楼层等数据,均以委托方提供的《委托书》为准。 ③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估价师实地查勘,所在宗地形状较为规则,对土地利用无不良影响;地势平坦,无明显坡度;宗地东南西北皆临道路,宗地地基承载力较强,无不良地质现象,地基地质条件适于建筑;目前宗地外已达“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路),宗地内已达“六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和场地平整)开发程度。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均建于****年,估价对象为位于泸州市江阳区茜草片区安置房(江南公园城)八区*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的A*-A*户型部分房源、B*-B*户型部分房源,共有两室两厅一厨一卫、三室两厅一厨一卫、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四室两厅一厨两卫五种户型,估价对象所在楼栋均配备电梯、消防栓等设施,层高约*米,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外墙刷外墙漆,室内未装修,现为清水房,房屋维护保养较好。 综上所述,估价对象为住宅用房,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房屋功能设计布局较合理,对房屋利用无影响,估价对象的实物状况有利于房地产保值。 其他披露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双证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 二、本次处置标的以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泸鼎正房估(****)第***号)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采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茜草安置房八区对所公示房源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万元/套,成功受让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三种支付方式。 *、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选择商业贷款方式的,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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