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县人民法院关于铅山县河口镇万盛花园18号楼狮河二路12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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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将于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公开拍******所有的铅山县河口镇万盛花园**号楼狮河二路**号房产,现公告如下:江西省铅山县河口镇万盛花园**号楼狮河二路**号房产所有人******,房产证显示该房屋性质为私有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证号为:铅房权证铅字第******号。抵押情况:已抵押给德兴市农村商业银行。占有情况和租赁情况:无租赁、内有杂物、未腾空。该房产总层数*层,标的物所在层数为第*层, 居住社区规模较好,成熟度较高,交通较为便利,小区周边公共配套设置齐全。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二、该房产具体转让手续请自行向不动产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税务、住建、不动产******等相关部门了解。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 (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年**月**日**时至**时**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八、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十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铅山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铅山县支行,帐号:*******************),如竞得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补缴余款,所冻结的保证金按照最新拍卖规则处理。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未成交的,退回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十三、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四、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江西省铅山县黄岗山大道**号,铅山县人民法院 铅山县河口镇万盛花园**号楼狮河二路**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