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二期)EPC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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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二期)EPC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本项目(项目编号:HJACG****D***)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采购数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评标专家名单 黄山市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二期)EPC工程采购项目
一批名称:黄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
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华山路 ** 号
联系人:吴科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屯溪区柏景雅居翠竹轩**-***室
项目负责人:朱志伟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元名称:******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西路 ** 号
********.**元
名称:黄山市中心城区消防栓配置建设(二期) EPC 工程采购项目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项
总价:********.**元
朱林飞
鲍纯朴
徐修龙
项目类别□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项目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工程的期限为***日历天。成交供应商业绩/其他*、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 **** 年 *月 ** 日;
*、开标(采购)日期: **** 年 *月 **日;
*、本中标公告期限为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日;
*、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屯溪区柏景雅居翠竹轩**-***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 )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