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市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城市设计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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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国土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城市设计 (*)采购计划编号: NXCG-************ *.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规划范围为:西侧和北侧以沩水河为界,东至曾家河路和华强大道,南至岳宁大道,总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设计要求
总体要求:对片区功能业态、交通组织、空间形态、建筑尺度、景观风貌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的规划方案,达到控规阶段城市设计深度。
(一)基地现状分析
通过对基地区位条件、土地利用、现状景观风貌、建筑情况、道路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现状情况的深入调查,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的潜力。
(二)相关规划分析
分析上层次规划与相关规划,包括宁乡县总体规划、相关控规等相关规划,厘清相关规划对基地的控制要求,指导规划设计。
(三)功能业态策划
评估周边区域的产业发展情况,结合规划区的发展条件和相关案例经验借鉴,深入研究适宜基地发展的功能业态及规模发展建议,确保开发既符合地区发展的目标要求,又符合市场的需求。
(四)定位与策略
明确规划区发展定位,对规划区范围内的用地布局、空间结构、景观环境等提出规划策略,对区域提出可行的发展建议。
(五)规划设计方案
重点针对公共空间控制、慢行系统设计、道路交通优化、建筑形态控制等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明确设计要素和控制要求;并制定意向性总平面布局方案和三维效果图,规划设计方案应达到控规阶段城市设计深度。
(六)分期实施
提出项目推进的实施步骤与建议,以指导整个项目的开发运作。项*******合计金额小写: ****** 元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贰仟元整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玖拾玖万贰仟元整(******.**元)*.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宁乡市*.*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结算方式*.* 资金支付方式: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在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在初步成果出具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在通过规划委员会审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余款在入库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益阳分行营业部(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①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天以内,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规定**天以上时,设计单位有权重新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②甲方有义务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徇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③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时以致造成设计单位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之外,委托方应按规划设计单位所耗工作量向设计单位增付设计费(详见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收费标准)。④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委托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乙方责任①规划设计单位承接编制业务时,必须遵守本单位《资质证书》范围内规划编制任务,不得超越,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②设计单位应按国家《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划规定及委托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③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违约责任①在合同履行责任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委托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②委托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设计单位有权暂缓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责任由委托方承担。③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④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其他合同文件。**.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确认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无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地址:宁乡市花明南路自然资源局附楼*-*楼地址:迎宾路***号法定代理人:李命文法定代理人:李志学委托代理人:文白余委托代理人:汪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附件列表:***.******.***曾家河投标.pdf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城市设计采购.pdfCYZ(Z-****-*)宁乡市曾家河片区城市设计采购.pdf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html/*/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