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石油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加油站环境保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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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受新疆************的委托,对新疆************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环境监测等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对新疆************加油站(**个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环境监测等服务,具体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技术规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招标人需求完成加油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加油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环境监测等工作,编制成果文件以及完成与环境保护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为*个合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环保技术服务或环境监测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内容,并在资金、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环保相关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监测能力范围中含加油机内、人井内油气浓度、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或正在申请该项目并已评审通过(投标单位须提供增加监测范围的资质认定申请书和评审结果能力确认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到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号艾比湖国际MALL A区A******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号 A区A座三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务网(http://***.******.***.cn/)通知公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疆************ 联系人:汪琳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号A区A座三楼 联系人:陈长庆、沈联玲、兰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 箱:********@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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