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荷塘区茶马线贯通工程(樟霞村~东山村段)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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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茶马线贯通工程(樟霞村~东山村段)提质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茶马线贯通工程(樟霞村~东山村段)提质
改造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四、更正内容:
(*)更正前内容: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后内容: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 (http://***.******.***.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或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正前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更正后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袁咏晗
电 话:****-********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金科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金茂尚都A座***
联系人:李铮、梁沙 邮编:******
电 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