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QXQZC2019C32137-CGZX(重2)青秀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爱心保险变更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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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二.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茅桥路**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室收件人:韦工联系电话:****- *******(*)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寄送响应文件。竞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竞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竞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关于澄清、磋商的有关要求(*)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请按通知内容执行,采购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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