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DL第1次澄清公告-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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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补遗书第*号致: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现对《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正,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页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DL标段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修改为:
“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招标DL标段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
招标文件第**页对应修改。
二、招标文件第**页
“*.项目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技术负责人姓名: ,年龄: ,职称: 。”
三、招标文件第**页
“我方己仔细研究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第 DL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我方愿意以各标段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规定及基准费率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中文大写数字)(小写: (阿拉伯数字))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修改为:
“我方己仔细研究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第 DL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中文大写数字)元(¥ (阿拉伯数字) )的投标总报价完成本招标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特此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注:请各投标人在疫情期间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相关投标工作,延误投标,后果自负。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