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土地整治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升级项目(二期)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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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保护耕地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单一来源编号:ZZCG*******三.采购项目名称:土地整治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升级项目(二期)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五.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土地整治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升级项目(二期)项***土地整治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升级(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七.申请理由: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原土地整治系统及相关系统已无法满足现有需求。根据《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衢数通[****]**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柯政办[****]**号),部分系统需要迁移到浙政钉,故拟对土地整治系统及相关系统进行二期改造。八.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号*幢***室。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职务专业人员工作单位*汪建寨高级工程师衢州市财政局*张甜工程师*******江红霞工程师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因机构改革,职能变化,原土地整治系统及相关系统已无法满足现有需求。根据《衢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衢数通[****]**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政务APP和微信公众号的通知》(柯政办[****]**号),部分系统需要迁移到浙政钉,故拟对土地整治系统及相关系统进行二期改造。衢州市柯城区保护耕地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确定******为土地整治系统建设及相关系统升级项目承接单位,其还承担了省内和区里大多数的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对于我区国土管理各项业务情况非常熟悉,该公司技术实力也很强,为确保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论证意见附件。十.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衢州市柯城区保护耕地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地址:双港路***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联系人:蒋志斌监督投诉电话:****-*******地址:衢州市上街**号附件信息:土地整治系统建设项目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