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华翔路七莘路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配套交通组织及临时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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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莘******受委托,对华翔路七莘路架空线入地整治工程配套交通组织及临时工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二)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业采购;(六)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