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实行中国境内广西区外人员来(返)都安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主动报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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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主动报告通告如下:一、凡是近期有计划从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人员,本人或家属要第一时间如实主动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主动提供来(返)都安人员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地、返程日期、具体行程、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乡镇、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二、凡是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本人必须主动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和单位如实报告近**天以来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史和隔离情况等,主动配合检查、排查和隔离观察。三、凡是从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人员和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人员,必须按规定采取隔离或集中管理等措施。凡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就近就医,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四、凡是从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人员特别是来自区外的施工企业(贵南高铁、贺巴高速、农网升级改造、二级公路等项目),要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高风险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天;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天;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可出行和复工。五、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从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人员情况和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人员情况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现问题、存在失职、漏管的单位、乡镇、村(社区)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隐瞒不报从中国境内广西区外来(返)都安和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需承担因此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同时将隐瞒不报人员纳入诚信管理,在购房、购车、银行贷款、就业、出行等方面列入失信名单。六、群众发现中国境内广西区外人员和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来(返)都安后不如实报告或不遵守隔离规定等线索,可向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经查证举报属实的,给予****—*****元现金奖励;凡恶意举报、恶意诋毁、捏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等行为,造成群众恐慌、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涉嫌违法犯罪的,从严、从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疫情响应解除之日终止。举报电话:****—*******(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组) 都安瑶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