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标题:全区诊所及门诊部恢复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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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公告》,自*月**日**时起,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为恢复和保障正常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经研究决定,****年*月**日*:**起,我区各诊所、门诊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恢复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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