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修订印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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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光 记者武雅丽 杨培峰报道 *月*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引发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按照预案要求,全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气象局,主任由省气象局局长兼任。省指挥部下设*个应急工作组;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保障措施方面,预案提出,省级气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重大气象灾害防御总体规划,开展各类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评估分析,提高防御重大气象灾害的能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各地人民政府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气象灾害普查,结合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预案规定了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析研判、分级响应、应急值守、现场处置、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应急响应工作流程的具体要求。预案还规定了在重大气象灾害后期处置工作中,要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