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南湖区农村生活垃圾(餐厨)处理运营管理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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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湖区农村生活垃圾(餐厨)处理运营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华耀-ZJHY-****-*号 四、关联原公告: 关联原公告 五、预算总金额:***万元六、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七、更正理由: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和《嘉兴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启动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嘉财采监【****】**号),本采购项目组织开评标活动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启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就有关事项进行更正。 八、更正事项:序号更正事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环保性能指标修改*.*废气排放应符合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HJ***-****)要求*.*废气排放应符合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环保性能指标修改*.*微生物菌剂应安全、有效,并提供省市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微生物菌剂使用批复。*.*微生物菌剂应安全。九、其他事项:*、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邮寄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号兴业大厦***室)联系人:万晓峰,联系电话:*********** ****-********说明: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建议用顺丰快递寄付。*、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请另行提供一份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分开包装且无需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邮寄。采购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在评审开始前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电子邮箱,在合理的期限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填写完整并签字后扫描件发回。本次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好开标活动;取消开标现场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取消投标人授权代表到达现场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备查的原件材料;取消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等。*、请将投标人的联系人名字及方式写一张纸条密封在标书的包装袋内,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将要求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小时内作出;*、开标记录、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单位,评审结果公告将在原采购公告媒介上发布。*、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凡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它未作更改的以原招标文件为准。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单位:******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