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汉滨区2020年第一批失业保险金支持企业稳岗就业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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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政策的通知》(安人社办发〔****〕**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及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人数在**人(含)以下、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个月(含)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企业申报,区经办机构初审,拟确定第一批符合条件的安康******等**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至 *月**日下午**时。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监督电话:****-*******(区人社局)邮箱:*********@qq.com信函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安悦街兴家仓汉滨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股 附件:汉滨区****年第一批失业保险金援助企业稳岗就业资金的企业名单(小微企业)
汉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