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溪口至仁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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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溪口至仁宫段)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青田县小溪流域溪口至仁宫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青田县小溪流域溪口至仁宫段青******项目治理河道总长为 *.*km,护岸总长度 *.***km,其中小溪干流治理护岸总长度*.***km,小溪支流治理护岸总长度共 *.***km;新建堰坝 * 座;建设生态廊道总计长度**.***km;滩林地修复一处,面积为 **.* 亩。/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设施、农居;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打桩废水在沉淀池内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扬尘在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定时洒水抑尘;采用湿式作业;临时堆场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噪声较低的机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部分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号(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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