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南昌赣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一批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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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X****ZC*****项目名称:******一批固定资产处置标的名称:******一批固定资产处置(转让底价:**.******万元)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延期处理方式: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项目简介:标的为******所持有的一批固定资产,大致为四台车辆及一批办公、生活用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本次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华夏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赣华夏评报字[****]***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解除合约,并可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 *.转让车辆必须经过维修后才能办理车辆转移过户手续的,须由受让方自行查询,确认车辆办理转移过户无风险后再行维修车辆。如出现车辆无法办理转移过户手续,而受让方已经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年检、保险等投入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标的列表中转让的车辆为旧机动车,外迁车辆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对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及其它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受让方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省产交所和转让方对车辆能否提档、入档不做担保。如因此出现过户时车籍所在地车管所不予提档或车辆提档后迁入地不准入档的情况,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转让车辆过户的一切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转让方协助提供相关材料。车辆一经成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车退款。 *.车辆可能存在缺水、缺机油、油箱无油、电瓶无电、轮胎无气、不能启动、轮胎规格不符等情况,受让方在提车时遇到上述情况需自行解决。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提供车辆车牌拆装及车辆维修等服务。 *.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转让。 *.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拆除及搬运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全部所需费用。 *.受让方提取标的时仅限搬运标的明细表所含物品,提货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若非法搬运侵占明细表外物品须原价赔偿。 **.标的转让明细表详见“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附件。受让资格条件:*.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税费】 (*)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并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交易服务费按最终转让价格的*.**%收取,最低不少于***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号)竞价交易方式规定的标准减半收取,最低不少于****元。通知详见http://***.******.***/show.aspx?id=***** (*)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交付】合同签订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自标的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提货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放弃对其的所有权。受让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卸、搬运、运输等费用及安全作业责任,如超过约定时间未运出,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需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提取标的,提取标的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需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相关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交付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交通违法违章、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联系方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联系人:熊先生、匡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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