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道路停车管理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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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普陀区道路停车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具有停车经营管理或车辆停车收费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根据财库[****]***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需直接管理的服务、不得转包、分包或代替;*)投标单位可选择两个包件中的任一一个包件投报,也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件;两个包件的中标单位不得重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陀区道路停车管理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二个包件。包件一:普陀区道路停车管理(南片及桃浦)包件一;包件二:普陀区道路停车管理(北片)包件二工作内容包括投标人对招标的收费道路停车场路段条数、道路停车总泊位数,以及各条路段和对应的泊位数等内容的具体响应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富水路***号(具体据甲方要求) *、交付日期:*年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优惠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三)“信用中国网”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上午**:**-**:** 下午**:**--**:**,携带上传资质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财务报表(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室(上海******)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室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踏勘*、踏勘安排:不组织(二)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上午**点整前通过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提出,传真电话:********-****,招标代理将于****年**月**日下午**点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普陀区富水路***号*楼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号***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袁梦溪 联系人:印晓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