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2020年度市区级河道长效管理水域保洁垃圾处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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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青浦区****年度市区级河道长效管理水域保洁垃圾处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 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含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c.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d.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e.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f.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浦区****年度市区级河道长效管理水域保洁垃圾处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青浦区****年度市区级河道长效管理项目的工作要求,对涉及水域保洁所打捞的漂浮垃圾及水生植物(绿萍、水葫芦等)进行运输及规范处置。 *、交付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交付日期:一年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具有绿化市容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含生活垃圾清扫水域范围));*.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本次招标响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此次报名审核为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早上*:**----**:**,下午**:**----**:**(节假日除外)。审核通过后以电话通知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gov.cn *、开标地点:***.******.***.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注:本次招标响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此次开标为在线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无需到现场)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纸质标书以快递形式提前寄到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号五楼***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河道水闸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盈顺路***号 地址:青浦区清河湾路***号***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乃安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