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项目1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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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本项目投标人为企业或社会组织,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需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或相类似业务的经营范围;(*)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或相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在上海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规模的工作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长期的服务;*、其他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仅限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绿色账户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是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等文件的要求,为虹口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第三方专项服务,涉及虹口区*个街道,主要内容为:一是在全区范围开展垃圾分类、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工作,协助虹口区完成市、区两级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二是按照上海市两网融合工作要求,作为虹口区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主体企业协助提升两网融合点、站改造,及运行管理,运行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收运体系,协助虹口区完成市、区两级两网融合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三是组织和运营虹口区彩虹宣讲团工作,建立虹口特色的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阵地,做到每月有宣传、有活动。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日期:至****年**月**日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并无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页面截图(仅限企业提供);(*)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或相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如有);(*)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上海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或办公场地证明)的证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上海市汉口路***号华盛大厦**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上海市汉口路***号华盛大厦**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汉口路***号华盛大厦**楼会议室。(*)投标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虹口区沙泾路**号 地址:汉口路***号华盛大厦**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滕长阳 联系人:尹行卫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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