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料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受委托,对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标准资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建立具有特定功能的标准馆藏体系。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交付地址:上海市长乐路****号 *、交付日期:***日历天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相关资质原件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在“信用中国(***.******.***.cn)” 中无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号*层。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无疑问函原件或疑问函原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上午**:**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传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地址:上海市长乐路****号 地址: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肖芳芳 联系人:黄贻锋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