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 藤财采[2020] 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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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梧******: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号A幢一单元****房邮编:******法定代表人:刘春平联系电话:****-***********被投诉人*:******地址:藤县津南路***号被投诉人*:藤县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地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号 ****年*月**日,我局收到投诉人递交《视频会议设备系统升级改造服务采购》(项目编号:WZZC****-C*-*****-YCTX)的投诉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规定, ****年*月**日,我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和中国邮政速递向投诉人发出《关于限期补正补齐及修正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邮件号码:*************),要求投诉人对已递交的投诉书在限期内进行补正补齐及修改完善。经查询邮政快递查询显示:****年*月*日,投递结果反馈-未妥投,备注(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无法联系收件人)投递员郭北华,电话:***********。 截止目前,投诉人未按《关于限期补齐补正及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的要求,自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重新递交补正补齐及修改后的《投诉书》。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一)……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藤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