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夏厂房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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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厂房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华夏厂房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开标现场查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身份的内容不作要求。
*、请投标单位于****年*月**日**:**时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或者当面送达的方式提交至(地址:嘉兴市由拳路***号紫御大厦*楼***室,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将设点接收投标文件。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截止****年*月**日**:**时,所有未送达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注: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请投标单位自行按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开启标书时间为:****年*月**日**:**时整,开标过程全称录影录像。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在开标前,“下浮动率A和权重B应在开标前在规定数值中由签到最早的投标人随机抽取进行产生(A和B分别进行抽取)”修改为“下浮动率A和权重B应在开标前在规定数值中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进行产生(A和B分别进行抽取)”。
*、其余事项不变。
*、本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明确的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嘉兴湘城******
嘉兴市国华******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