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鞠潇、付华烨滨州市渤海十七路丽景新园31号楼3单元1楼西户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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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鞠潇、付华烨房产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鞠潇、付华烨涉案房产权证编号为:**********,主房面积***.*平方米,车库面积**.**平方米,院落**.**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房,评估价为*******元。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产的起拍价合计*******.**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滨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滨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 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须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权证费、过户手续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排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过程,本院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八、与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滨州市滨城支行,账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鲁****执恢***号] 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在司法拍卖中,因部分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一、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通知,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十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鲁****执恢***号拍卖裁定书。十三、评估报告:滨州铭泰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滨铭专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该资产鉴定报告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孙法官) 监督电话:****-*******(顾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滨州市渤海十七路丽景新园**号楼*单元*楼西户房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