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19日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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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行政许可决定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生效日行政相对人名称许可决定建设地点*******年产**万吨饲料生产项目钦浦环审[****]*号****/*/********同意许可浦北县张黄工业园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届满。
三、公示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钦州市浦北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浦北县西环路金浦新区越秀大道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钦浦环审[****]*号******年产**万吨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