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防洪坝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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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防洪坝工程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兹有新******代理的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防洪坝工程项目(施工),****年*月**日在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细致的评审,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新疆天******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年*月**日阿图什市哈拉峻乡欧吐拉哈拉峻村防洪坝工程项目(施工)评标结果公示在阿图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及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年*月**日,******对阿图什市水管站、新******递交了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放弃函,“因该公司项目经理变更,变更周期较长,资金和人员配备对此项目都有影响,故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考虑到该项目为扶贫项目,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该单位未能按要求履行相应义务,且自动放弃第一中标候选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招标单位领导班组决定后,兹确定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即******履行该项目相应义务。 招标单位:阿图什市水管站 代理机构:新****** 项目联系人:杨海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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