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第三标段)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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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第三标段)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第三标段)经营权
标的位于涪陵江南城区,共计***个占道停车位,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金按季度交纳,现有经营方(经营期限至****年*月*日),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承包金**万元公开转让。详情见下表: 标的名称区域位置停车位数量(个)第三标段人大黄草山牛肉**建委**盐业公司**浪琴屿**工商局**金盾小区**西城公馆**金穗华庭对面*八益家具生活馆**长线局*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挂牌期满,若未征集到意向经营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经营方。
二、意向经营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万元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现场报名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经营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经营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经营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经营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经营方(经营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经营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经营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经营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经营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经营方被确定为经营方后,在其与转让方签订《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经营权转让合同》且结清重庆联交所全部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经营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经营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五、意向经营方须具备的条件:*、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必须具备停车管理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必须在***万元(含)以上;*、本次公告截止之日,此前经营转让方所有标段临时停车位的企业,未全额缴清承包款项前不得参与本次交易。意向经营方报名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人员社保证明等资格文件(复印件均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六、意向经营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经营,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经营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经营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经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标的原经营方享有优先权,原经营方应在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办理意向经营登记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如在项目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经营登记或办理意向经营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权。优先权人只能就经营标的行使优先权,并采用场内行权(网络报价)方式行使优先权。网络报价结束则优先权终止,因个人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未行使优先权的,由优先权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意向经营方须在被确定为经营方之日起*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经营权转让合同》,并同时将一个季度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因经营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经营方应配备停车管理手持收费系统(停车管理手持收费系统由经营方自行购买,其规格和标准按转让方统一要求)。
十、因临时占道停车位的特殊性,经营方在签订《涪陵江南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经营权转让合同》当日,除按成交承包金额的**%向转让方缴纳履约担保金外,还应向转让方缴纳安全风险担保金**万元。合同期满结束后,如经营方无违约情况,履约担保金及安全风险担保金在合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如经营方有违约但已处理完毕并充分证明无不良后果,在处理完毕并充分证明无不良后果后*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
十一、经营方必须自行购买停车泊位保险以防范风险。
十二、临时占道停车位只能用于临时停靠,经营方不得用于月租等长期租赁收费。
十三、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承包金额的*%收取,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除此以外涉及的其他费用(含人工、管理费用等)由经营方自行承担。
十四、经营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五、标的数量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数量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六、该经营权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转让。
报名联系方式:鲜老师 ***-********
交易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