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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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ZZZC-*******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地址:安塞区前街联系人:尚文豪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陕西省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号楼*楼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联系人:朱工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安市安塞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办公室关于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购项目*批项目概况: 采购钢制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转运车、电瓶垃圾收集车、户用分类式垃圾桶、抽粪清渣车等。项目用途: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本年度或上年度任一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惩戒对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对象;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号楼*楼中小企业平台*、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鲜章)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号楼*楼会议室*、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延安市为民服务中心*号楼*楼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延安南桥支行*、账 号:********************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