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2020年3月20日对《长垣亿青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50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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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对《长垣******年处理**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请在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垣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审批文号及审批时间 批复文件内容 * 长垣******年处理**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 长垣县常村柳桥村北 深圳****** 长环审﹝****﹞**号, ****年*月**日 一、原则批准《长垣******年处理**万吨建筑垃圾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意该项目在长垣县常村柳桥村北建设。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及建议,并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环评中提及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作为该项目污染治理设施设计的依据。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应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的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按照环评提出来的防治措施要求进行治理。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成后的相关环保措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你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及时开展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该项目由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督管理,并明确责任人,加强检查和监管。随着周围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我局有权收回所办理的环保审批手续。 注:*、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可到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我要投稿》 该栏目随时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报送自己的优秀作品,我们经过筛选后予以发布。 报送邮箱:****** 注意事项: *、报送范围:我县境内的自然风光、城市建设、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民生服务、重大活动、旅游景点等图片。 *、投稿的内容必须是原创作品,注明作者名称和作品说明。(图片格式:jpg/png/,宽度***px)。 *、本站有权对来稿进行编辑、修改以及删减,如果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稿件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