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超薄信息显示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伊滨环表〔****〕**号关于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超薄信息显示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凯盛信息显示材料(洛阳)有限公司超薄信息显示材料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该项目位于伊滨区兰台路安澜街交叉口西南部,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条ITO导电玻璃生产线和*条手机盖板生产线,建成后年产****万片ITO导电膜玻璃、****万片手机保护盖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要求如下:*、废气。车间采取二次密闭,真空泵油雾、光刻胶、油墨、丝网水、无水乙醇挥发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表面涂装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应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要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建议排放值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A.*厂房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切割清洗、磨边冷却(清洗)、倒角冷却(清洗)废水、精雕冷却废水、抛光废水经分别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伊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纯水制备浓盐水、镀膜前后清洗线废水、超声波、平板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伊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洗漱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伊滨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和伊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噪声。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类标准要求。*、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沉渣、废硝酸盐、废靶材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真空泵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丝印网版、废抹布、废染料废物、废油墨桶、废溶剂桶等危险固废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三、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四、该项目涉及发改、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五、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以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为准(项目编号:**********)。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七、伊滨区环保局监察科和诸葛镇环保所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年*月**日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伊滨区环保局 邮编:******联系电话:****-******** 传 真:****-********